李嘉士太平绅士

管理合伙人

李嘉士律师主管本行的公司及商业事务部,他深受上市和私人客户的追捧,就广泛的交易和监管合规事宜提供专业意见。

李嘉士律师曾担任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委员会之委员(2012至2015年担任主席,2009至2012年担任副主席,2000至2003年曾担任担任成员),彼亦于2019至2024年7月曾担任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复核委员会主席之一。

李嘉士律师为彩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安全货仓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并为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该等公司均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巿。

李嘉士律师也为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巿的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专业资格

  • 香港律师资格(1985)
  • 英格兰及韦尔斯律师资格(1988)
  • 新加坡律师资格(1990)
  • 澳大利亚首都地区律师资格(1991)

荣衔

  • 香港非官守太平绅士荣衔(JP)

公      职

  • 香港公益金筹募委员会委员和公益慈善马拉松联席主席
  • 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复核委员会主席(2019-2024)
  • 香港政府创新科技署InnoHK督导委员会成员(2019-2025)
  • 上诉审裁团(建筑物)主席(2021-2024)
  • 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委员会主席(2012-2015)
  • 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副主席(2009-2012)
  • 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成员(2000-2003)
  • 香港财务汇报局之财务汇报检讨委员团召集人兼成员(2016-2022)

学      历

  • 香港大学法律(荣誉)学士

语      言

  • 英语
  • 广东话
  • 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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