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关李罗律师行为见习律师提供友好的工作环境和全面的培训计划。为了公司和我们的客户的利益,我们鼓励员工之间的公开交流和团队合作。我们的律师根据他们的贡献获得适当的报酬。

目前职位空缺

目前没有此类职位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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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習律師

見習律師招聘程序

我們於每年最後一個季度開始招聘下一年度的見習律師。獲甄選的申請人將被邀與負責招聘事宜的合夥人作首輪面試。通過首輪面試者將被邀與由本行高級合夥人組成的委員會進行第二輪面試。申請人如成功通過面試將會獲本行聘用,但先決條件是受聘者必須在第一次參與法學專業證書(PCLL)考試中取得合格。本行為見習律師提供全面的培訓,他們將會被安排於本行的各個部門輪流工作。

應徵方式

有意應徵者可將個人履歷(包括大學科目和大學入學公開考試的成績)及聯絡資料以郵遞或電郵方式發送至本行“主理見習律師招聘事宜之合夥人”收。推薦信(如有)應與申請一起提供。

香港湾仔港湾道30号新鸿基中心2801室

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本个人资料收集声明(下称「PICS」)旨在说明胡关李罗律师行(下称「本行」)与收集阁下个人资料之相关事宜。在向本行提供阁下的个人资料之前,请细阅本行的私隱政策聲明以了解本行与收集个人资料相关之政策和做法。

收集个人资料

阁下是自愿向本行提供个人资料。然而,若阁下未能提供阁下的个人资料,本行或无法处理阁下的申请、要求或查询,或开展以下「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所述之活动。

收集个人资料之目的

本行或出于以下目的或与以下目的直接相关之其他目的收集并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

  • 跟进、回覆或回应阁下的查询、投诉或讯息;
  • 接收并执行阁下的指示;
  • 提供法律和其他服务;
  • 进行调查、分析及研究,并整理统计资料;
  • 招聘及人力资源管理;
  • 维护本行系统之安全;
  • 适用法律、规则和规例所要求之披露;
  • 直接促销活动;
  • 就本行认为阁下可能感兴趣的事项与阁下沟通;及
  • 本行在收集个人资料之前或收集个人资料时,在个人资料收集声明中列明或以其他方式告知阁下的其他目的。

为免生疑,除非事先征得阁下的同意,否则本行不会将阁下的个人资料用于直接促销活动。

披露个人资料

就上文「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所述之目的,本行或基于「仅需要知道原则」向以下各方披露、提供或转移阁下的个人资料:

  • 负责执行上述目的之本行职员和雇员;
  • 本行根据适用于香港或境外的任何法律、法院命令、指示、守则或指引而必须向其披露或转移阁下个人资料的任何个人、政府、监管或执法机构或行政组织;
  • 对本行负有保密责任的任何人,包括本行的会计师、法律顾问或其他专业顾问;及
  • 阁下已同意向其披露、提供及/或转移阁下个人资料的任何其他人。
查阅及更正个人资料

阁下有权要求查阅及更正本行所收集及持有的阁下的个人资料。本行或会收取合理费用以处理阁下的要求。

任何查阅资料要求和更正资料要求应致予:

行政经理
胡关李罗律师行
香港特别行政区中环康乐广场一号怡和大厦二十六楼
(852) 2845 9225
语言版本

若此PICS的英文文本与中文文本有任何不相同之处,概以英文文本为准。